未完成特别排放限值 河南钢企被停产限产

河南省环境污染治理再加码,6月1日,记者从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获悉,全省燃煤锅炉和水泥、钢铁企业,实施最严格排放标准,6月1日前仍未完成提标治理的,将被实施停产或限产。

根据《河南省2017年严格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实施方案》要求,今年河南省强力推进全省燃煤锅炉和水泥、钢铁行业进行提标治理,10蒸吨以上、65蒸吨(含)以下燃煤锅炉以及水泥企业、钢铁企业实施特别排放限值改造,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6月1日是要求完成的时限。

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5月23日向全省下发通知要求,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对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加快完成验收;对目前治理工程仍未开工、未按期完成治理的企业,及时提请当地政府依法采取停产治理措施。

通知称,6月1日起,对未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的燃煤锅炉和水泥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治理。对未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的钢铁企业,一律限产50%(以高炉数量计),直至改造任务完成方可正常生产。

有关业内人士认为,特别排放限值要比通常排放标准更加严厉,原来在其他省份实施,今年要求河南省实施,这将会倒逼有关行业转型升级,优化产能,实现绿色发展。

相关知识:

什么是特别排放限值

在排放标准外,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主要针对重点控制区的重点行业,要比通常的排放标准更为严厉。

为切实加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在今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把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区范围扩大,由京津冀过去的9个城市扩大至“2+26”城市,实施范围由主城区扩展至行政区域范围。

这其中明确包括河南省郑州(含巩义)、新乡(含长垣)、鹤壁、安阳(含滑县)、焦作、濮阳、开封(含兰考),这7个省辖市有一个共同身份: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

据了解,污染物排放标准是衡量一个企业是否达到标准的一把尺子,也是我们俗话说的超标即违法。目前环保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任何排污单位必须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