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农村自建钢结构住房可享补贴

  近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钢结构建筑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在全市城乡建设中大力推广钢结构建筑,在新建大跨度工业厂房、仓储设施中全部采用钢结构;在市政桥梁、轨道交通、公交站台等适宜钢结构形式的市政基础设施中采用钢结构建筑的比重达到75%以上;在公共建筑中大力推广钢结构,社会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应用钢结构比重达到15%;在住宅建设中积极稳妥推进钢结构,启动一批钢结构住宅项目。

  工作重点包括:培育钢结构及配套部品生产企业、研发推广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应用的配套墙体材料、推动钢结构建筑项目建设、加强钢结构和配套部品技术支撑。

  此外,在2020年底以前,对新开工建设的城镇钢结构商品住宅和农村居民自建钢结构住房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住建部门批准,项目所在地政府按照100元/平方米予以补贴,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