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行业优化钢铁产业布局贯彻落实国务院政策

近日,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在京召开钢铁行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会议。

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副巡视员李忠娟、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司副司长苗治民就钢铁行业如何贯彻落实《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钢铁协会常务副会长朱继民对协会围绕化解钢铁产能过剩矛盾拟开展工作的思路进行了介绍。

李忠娟在讲话中指出,我国经济领域普遍出现了产能过剩,有些行业甚至出现了严重的产能过剩,造成社会资源浪费、配置效率降低,阻碍了产业结构升级。为把化解产能严重过剩工作落到实处,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指导意见》的宣贯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坚决抑制新增产能投资,严禁新增产能项目;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下,依靠地方政府、运用市场手段,全面、系统地解决多年积累问题,妥善处理建成违规项目。同时,优化钢铁产业布局,继续支持结构调整项目,有序推进产业梯度转移和环保搬迁、退城进园;支持跨地区产能置换,引导国内有效产能向优势企业和更具比较优势的地区集中;把山东、河北等六个重点地区的结构调整作为化解钢铁产能过剩矛盾工作的重点。另外,在市场引导、监管方面,完善扩大内需和鼓励“走出去”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提升产品消费结构;发挥价格杠杆的市场调节作用,研究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水价,倒逼落后产能退出市场;建立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信息系统,其中包括横向协同监管的项目信息库和依托协会支撑的行业预警机制,发挥信息化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李忠娟强调,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而又紧迫的任务,需要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更需要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的大力支持。

苗治民在讲话中表示,钢铁行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已经迫在眉睫。为了化解钢铁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的矛盾,工信部下一步将开展几项主要工作:一是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妥善处理违规产能;二是加强钢铁行业的规范管理,在已经出台的《钢铁行业规范条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钢铁行业规范企业管理办法》、《钢铁行业规范条件实施导则》;三是推动钢铁产品的升级换代,推广高强钢筋、钢结构等高性能钢材的推广应用;四是推进企业的兼并重组和重点地区的转型升级;五是做好淘汰落后和落后产能的退出工作;六是引导产业合理转移,支持钢铁企业“走出去”;七是发挥规划政策标准的约束作用,完善行业管理。苗治民指出,要加强各方合作,共同推进贯彻落实。

朱继民在讲话中介绍了钢铁协会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将开展的工作:协会将配合政府部门做好遏制产能盲目扩张工作,建立钢铁行业产能过剩预警系统,加强会员企业市场行为自律与协调工作;加强与用钢行业的密切联系与合作,加快行业标准制修订,促进钢铁产品升级换代;开展相关财税体制与财税政策支持的研究,协助政府部门做好钢铁产业布局调整研究工作,研究钢铁企业拓展海外发展空间的建议与措施;提高钢铁行业绿色生产水平,研究和推进增强钢铁企业创新驱动发展的动力,等等。

会上,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大气处副处长汪涛就《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钢铁行业的影响进行了解读,山东省发改委副巡视员魏建强介绍了山东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有关进展情况,钢协常务副秘书长、冶金规划研究院院长李新创做了《调整优化钢铁产能存量的研究》课题报告。

在下午的分组讨论中,来自各省(区、市、兵团)发展改革委和工信厅、经信委,以及各地区钢铁协会、钢铁企业的300多位代表就各自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