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上市当受重罚!

  投服中心状告违法企业

  继不久前受托起诉涉嫌虚假陈述的匹凸匹之后,投服中心又将其支持诉讼之剑,指向了上市公司违规的另一灾区——造假上市。近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投服中心)接受11名因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造假上市而受损的中小投资者委托,将实际控制人陆企亭作为第一被告、康达新材公司作为第二被告,正式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两被告连带赔偿投资者经济损失合计24.45万元。这是投服中心探索建立“造假上市”民事责任追究机制的新尝试,将有助于完善证券市场民事诉讼制度,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近年来,资本市场造假上市行为屡禁不止,万福生科、*欣泰等皆是有目共睹的案例。造假上市行为严重背离诚信原则,破坏资本市场的秩序和生态环境,侵害众多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社会影响极为恶劣。

  打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罚款、公开谴责或其他处罚,最多相当于拘留或有期徒刑,而“宣判”造假上市,有可能取消企业的上市资格,有点像“死刑”,这个处罚是够严厉的,也是最根本性的。一直以来,中国资本市场造假不断,欺诈如过江之鲫,原因很多,而处罚过轻、违法违规成本太低是主要原因。明明已经欺骗了投资者获取暴利,处罚30万元,在几亿、几十亿的圈钱诱惑前,显得微不足道;本来上市数据都是虚假的,靠欺骗进了股市,却有条件继续行骗,这在常理上都说不过去。所以,对造假上市零容忍,就要从勒令退市开始;对造假和欺骗投资者的行为,就是要罚得“肝疼”,罚得心惊胆战,罚得倾家荡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