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钢铁水泥制造企业排污超标将按日计罚

  9日,记者从省(河南,下同)环保厅获悉,为抓好“1+6+7”工作方案落实,省环保厅特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方案,要求10月底前,2741家涉气“小散乱差”污染企业全部关停、清退、淘汰到位。

  【任务】下半年5项环境执法检查是重点

  方案里明确提出,下半年省环保厅环境监管执法方面主要任务有5项:

  一是对2741家涉气“小散乱差”污染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是否关停、清退、淘汰,是否做到断水断电、拆除设施、吊销执照“三个到位”。

  二是在钢铁、水泥制造、平板玻璃制造、煤炭、电解铝行业执法检查方面,对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采取按日计罚、停产整治等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重点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和运行情况、限制生产或者停产整治等措施执行情况。

  三是对使用劣质煤的化工、工业炉窑等重点行业企业,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杜绝劣质煤使用;重点检查煤质保证制度落实情况,进货时的煤质检测情况,煤质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

  四是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进行全面排查,督促限期拆除或改造燃煤锅炉及其他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烧设施;重点检查当地按蓝天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情况,禁燃区内新建或存在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情况,依法查处新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燃用高污染燃料环境违法行为和限期拆除或改造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烧设施情况。

  五是加强6463家重点涉气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尤其是6463家重点涉气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和运行情况,落实环保制度、治理环境问题、保障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情况。

  【要求】10月底前2741家涉气企业全部关停

  针对上述任务,省环保厅也下达了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及要求。根据部署,今年10月底前,2741家涉气“小散乱差”污染企业全部关停、清退、淘汰到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建成区实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

  省环境监察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地要于8月20日前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每月20日至30日,省环境监察总队对任务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完不成计划进度,整改进展缓慢,报送信息不及时的要通报批评,并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此外,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将与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郑州航空港区环保局分管领导和监察机构领导签订目标责任书。环境监管执法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也将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将对目标任务未完成、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