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8日起实施12天限产管控

  为保障第三次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领导人会议暨河北省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期间空气质量,经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研究决定,从6月8日零时起,启动Ⅲ级黄色预警响应,重点针对钢铁、水泥、化工、制药等污染行业实施12天限产管控。

  按照《2016唐山世界园艺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唐山市丰润区空气质量保障方案》(丰润政办函〔2016〕18号)要求,落实燃煤污染减排、工业排放控制、机动车污染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和扬尘面源污染等方面的控制措施。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阶段的特殊要求,强化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一)全程控制阶段(2016年6月8日0时至19日24时)

  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措施,并采取以下措施:

  1、全区露天矿山停止一切生产作业。露天矿山停止生产,禁止一切爆破、开采、破碎、倒料、运输等生产作业,物料进仓进棚,或者密闭苫盖,禁止露天存放,厂区地面、道路使用固化剂或者洒水(保持湿润)抑尘。全面加强巡查,对各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发现一处,查处取缔一处。

  2、各类工地停止一切施工作业,物料进仓进棚,或者密闭苫盖,禁止露天存放,对工地地面、道路使用固化剂或者洒水(保持湿润)抑尘。

  3、工业企业进一步采取以下停限产措施:

  混凝土搅拌站全面停止生产,原料采取苫盖、喷淋、洒水等抑尘措施;

  水泥粉磨站企业全部停产;

  使用燃煤窑炉的轧钢、铸(锻)造企业全部停产。

  产生VOCs的企业工序全部停止生产,禁止使用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

  城区及102、112国道、丰董公路、银河路按原职责分工,每天24小时洒水,保持路面湿润,加强道路清扫保洁。

  (二)重点保障阶段(2016年6月11日0时至13日24时)

  在执行全程控制阶段各项措施基础上,自2016年6月11日0时至13日24时,5轴(含)以上大货车禁行。

  (三)强化保障阶段(2016年6月14日0时至19日24时)

  继续执行全程控制阶段、重点保障阶段各项措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在确保高炉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全区所有钢铁企业烧结机停止生产、高炉焖炉。

  2、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全区所有水泥企业(含粉磨站)停止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