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行政审批管理钢铁行业须改变了

  国家近年来不断加大对钢铁行业落后产能及过剩产能加大淘汰力度,即便如此,按照现有的钢铁产能设计规模,已经有超过2亿吨的钢铁产能明显过剩。

  另一方面,部分地方政府为了刺激地方GDP快速增长,仍然大肆引进各类钢铁项目,如新疆拟建及在建产能接近3000万吨,内蒙古及宁夏两大自治区交界处,目前已经事实存在至少两家以上投资额度超过百亿元的小钢厂。

  那么,大量违法钢铁产能疯狂西进背后,潜藏着什么样的利益关系与核心动力?谁是违法钢铁产能的受益者?谁又来为此类违法产能承担后果?就上述问题,该协会首席分析师、副秘书长迟京东接受了《中国经营报》记者的专访。

  西进之祸源于政府

  《中国经营报》:落后产能蜂拥大西北背后,中央政府及政府组成部委是集体不知情,还是选择性近视?如对辖区内发展的钢铁产能,管不了,或者不敢管?

  迟京东:不是落后产能主动跑到大西北,应该说西北区域为了发展经济,照搬了当前钢铁大省的发展模式,以钢铁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有的地方有一些铁矿、煤炭资源优势,但不全是,有的有一定市场基础,但大部分缺少市场支撑,产能扩张过大,带来的问题是铁矿等资源同样紧张,没有足够大的市场消费。目前在西北地区新建的钢铁产能严格上讲,基本上还不是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但大部分是为了满足当地的普通建筑市场消费而建设的工艺装备,无论从大小上,还是节能环保上与国内先进水平有差距。

  另外,在西北区域经济规划中,有的已经提到要发展钢铁产业,但没有明确搞多少,按产业政策,少部分项目报国家发改委核准,大部分是在没有核准的情况下自行建设。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清楚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企业有地方政府直接和间接支持,地方政府不声张,国家有关部门就不清楚。

  特别是,近年来建设了这么多没有经过国家核准的钢铁产能,已经有违规在前的先例,国家也没有出台相应的处置措施,无论是国土部门、环保部门、发改和工信部门都没有及时处置违规建设产能,也没有采取相应措施对违规建设的产能有妥善的解决办法,这让西北各省及地方政府误认为,既然大家都有违规现象,也不会单独对西北怎么样,助长了违规做法的继续和蔓延。

  《中国经营报》:在地方政府庇护下,一些非法企业已经事实存在。在你看来,这些动辄斥资规模超过百亿元的钢厂,最大的违法成本是什么?有没有可能重蹈当年铁本事件覆辙,被彻底拆除?为什么?

  迟京东:上面已经谈到了这一问题,近10年来,已经有这么大的违规产能建成投产,是不可能简单用原来的办法解决了。但是这些新建的钢铁企业,确实存在着如何让国家、行业认可的问题,但这需要国家有可行的办法,而不是视而不见或者被动认可。

  是否会重蹈铁本覆辙,要看国家是否真的要下决心严格整肃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如果是,很可能会被彻底拆除,届时,无论投资者还是地方政府,都势必要付出血的代价。

  再议钢铁项目核准制存废

  《中国经营报》:中钢协作为中国钢铁行业全国性行业组织,肩负着贯彻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促进钢铁行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推进技术进步等诸多组织职能和作用。那么,贵协会如何发现和界定落后或过剩产能,有没有处置手段?在向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主管部委反映问题过程中,是否有直通车?

  迟京东:中钢协的主要职能是协助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相关行业发展政策,包括落后产能技术性界定,比如,所谓落后产能,是指其工艺装备、产品质量、节能环保、生产安全及劳动者保护等各方面是否达到国家相关政策要求,而不单指大小、多少。而过剩产能是指在市场消费需求前提下,生产能力满足程度,目前来看,因经济减速,钢材消费增长放缓,产能出现了供大于求的状况。而不是单指搞多少钢才算过剩。

  行业内也都知道,钢铁产能过剩是一个相对于经济发展速度及企业本身可灵活调整的数字,因此,无法确认究竟过剩了多少。

  就2013年情况看,我们预计全国粗钢产能会达到7.5亿吨,但就目前的消纳情况看,大家的库存比2012年并没有增长多少,换言之,需求决定过剩程度。

  就处置手段和反映问题的渠道看,多年来,中钢协一直受有关部门委托或要求,协助研究相关政策,这些意见建议可直接送达有关部门,但是否会被采纳,并不取决于钢协。从国家层面来看,大家都知道钢铁产业目前的状况。

  《中国经营报》:跳出协会本身,作为行业资深人士,你如何看待现有的钢铁产能宏观调控机制及管理机制。比如,能否放开钢铁产能审批核准制度,让市场竞争发挥重要作用?又比如,如果不能放开审批核准制度,那么,这一制度为何又难以得到严格执行?其中存在什么样的利益博弈与特殊情况?

  迟京东:从钢铁产业特性来看,钢铁产业虽然是基础性原材料行业(行情 股吧 买卖点),但其市场竞争性特点明显,就目前的管理机制和措施来看,已经不适应像这种竞争性行业的发展需要。钢铁产业也从原来的数量、品种不足发展到供大于求,各方面生产要素也发生了较大变化,特别是国内市场已经是世界市场,经历着充分竞争,因此,不能再单用审批项目的办法管理行业。

  目前,我认为之所以还不能放开,一是钢铁产业发展确实牵涉面广,影响大,无论是产业发展对国家经济影响,还是钢铁企业对地区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上,都有较大影响。二是钢铁产业发展所需的水、电、煤、矿、运输、港口等影响着其他产业发展,需要统筹,特别是在相关方面还需要一定的协调配置。三是一旦放开,各地都把发展钢铁作为经济发展的动力,将会引发更加恶性的竞争。

  就目前钢铁产业发展来看,是到了研究如何放开用行政审批的办法开展行业管理的时候了,因为,目前钢铁产业面临的外部环境,与过去采用审批管理更有效的时期相比有了很大变化,比如,过去铁路紧张,企业搞不到运输车皮,需国家协调,而现在铁路发展,公路运输也发展,水运、航运都发展了,已经不是原来的“走后门”都拿不到车皮的时候了。过去,钢铁企业基本是以国内资源为主,有铁矿的地方建设钢铁厂,资源配置需要国家协调,而目前国内铁矿不能满足需要,要靠进口,有港口、有运输条件的地方就可以进口铁矿,对国家配置铁矿资源的要求已经越来越低。这些都说明,钢铁产业已经到了国家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转变调控机制和行业管理措施的时候了。

  仍在采用的审核措施难以有较好效果,也是上面的变化带来的。在外部条件发生变化后,企业投资者为追求利益,在有较高市场需求拉动的情况下,以投资钢铁为主是可以理解的,但这直接与国家的调控政策相冲突,关键是国家没有在钢铁产业发展的各方面条件产生变化时,及时调整行业管理措施和办法,才一步一步走到今天这个局面上的:结果是各地纷纷搞钢铁谁也管不了。实质就是现在搞个钢铁厂不像原来那样需要国家来协调各种发展条件了。

来源: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