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特钢铁破产重整方案被否决

2019年8月5日,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网络形式召开,截止至2019年7月26日,已有464家债权人申报债权,根据管理人审查确定的债权金额以及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为第一次债权会议临时确定的债权额,在本次会议上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有392家,表决权总额为2,547,062,738.56元。

因网络延迟、不熟悉操作技术、部分大债权人因内部审批程序暂无法进行网络投票表决等原因,经本案合议庭研究,为保障各债权人的投票权利,网络表决通道时间延长至会议当天,即2019年8月5日20:00时(北京时间)。投票通道关闭后,债权人亦可以向管理人以书面形式进行投票,书面表决投票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9日13:00时(北京时间)。

管理人按照《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到会及表决统计规则》,根据网络会议平台技术服务方-北京华宇九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截止至2019年8月5日20:00时网络投票统计数据,及截止至2019年8月9日13:00时1家债权人的书面表决意见,综合统计金特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对相关方案的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经统计,有322家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对《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其中:有301家债权人同意该方案,同意的债权人人数占投票人数的93.4783%,已过半数,其表决权金额为690,310,234.78元,占表决权总额的27.1022%,未超过二分之一。

经统计,有323家债权人对《关于成立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其中:有300家债权人同意该议案,同意的债权人人数占投票人数的92.8793%,已过半数,其表决权金额为834,390,682.87元,占表决权总额的32.7589%,未超过二分之一。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关于成立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的议案》均未表决通过。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上述两项议案未获通过,特别是未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将会使本案中所有事项都将不断通过债权人会议作出决定,本案债权人近500人,无论采用书面、网络等何种方式,都将造成债权人差旅费用或破产费用增加,影响工作效率,特别是造成债权人无法通过债委会集中意见,与管理人、重整投资人、法院保持有效的沟通和联络,将会对本案的推进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在此需要提示的是:通过对表决情况的整理,本案中表决权比例占表决权总额60%以上的大债权人均不同意两项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八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需人数过半、债权超过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方能通过。如果本案大债权人后续仍不能客观、理智的行使权利,将可能使金特公司重整一案中的许多事项无法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将可能会损害本案债权人的利益。

据了解,2019年4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巴州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特公司)重整一案。

2019年5月15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重整信息网”及“金特钢铁重整信息平台”、“新疆破产企业处置信息网”公众号发布了《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截止招募公告要求的截止时间(2019年6月30日19时),管理人共收到宁波铸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家单位报名资料。经提请巴州中级人民法院批准,现确定宁波铸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

在此之前,2019年5月15日,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不过跟之前资不抵债不同的是,这次发布的重整公告显示,金特钢铁目前资产总计34.32亿,高于总负债30.19亿!

早在2019年1月26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关于招募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一案,金特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资产总额约24.32亿,负债总额约30.17亿),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同时为盘活企业资产,故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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